潘岳在绿色中国第十四届(珠三角)论坛上的讲话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潘岳
  绿色中国第十四届(珠三角)论坛在深圳召开,我代表环保部、也代表本届论坛的主办单位之一——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向各位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
  我今天的致辞主要想讲两层意思:第一是此次论坛的主题,即介绍一下“环境经济政策”;第二层意思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在深圳主办第十四届绿色中国论坛。
  今年是国家经受巨大考验的一年,从雪灾到地震到洪水到奥运会,每一次党和政府都做出了出色的应对,展示了中国特有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效率,也焕发了民族的自尊和自信。奥运之后环保事业面临的主要挑战,就是如何运用这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集合各相关部门之力,建立一个综合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的高效环境管理制度,尽快遏制和扭转污染恶化的局面。建立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就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环境经济政策,就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这是全球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与环境运动的大势所趋,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正如主持人所说,关于环境经济政策,我们已经举办了三次论坛。在去年的环境论坛上,我曾表示,要在一年内出台若干项政策,两年内完成主要政策试点,四年内初步形成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为此,在过去的一年里,环保部积极主动联合有关经济部门,在绿色信贷、保险、贸易、证券、税收、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成为环保部门参与宏观调控、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我借此机会向大家通报有关进展和遇到的困难。
  一、绿色信贷是我们去年实施的第一项政策,意在尽最大可能切断环境违法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引导银行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年初以来我部已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了3万多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其中部分信息已被各商业银行采用,并以此为依据已对违法企业采取停贷或限贷措施,许多违法企业为获得银行信贷而不得不积极治理污染。另外,我部与中国银监会签订了首个环保与经济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议,为银行业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提供有效指导。我部还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引入了63个行业的环保指南,引导银行、投资机构识别环境风险,加强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实践证明,绿色信贷是遏制污染产业、引导绿色经济的有效手段。下一步在技术方面,我们还将完善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制定“绿色信贷信息报送和交换管理办法”,规范信息报送和交换的有关规定,设计环保系统绿色信贷信息报送的系列表格;制定造纸等重点行业环保指南。
  二、绿色保险政策已经开展了试点工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预防、控制和救济环境风险的有效措施。环保部、保监会于今年初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开展环境责任保险的重点领域和对象。主要包括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以及那些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与行业。目前,我部正联合保监会,组织江苏、湖北、湖南、上海、宁波、沈阳、苏州等地环保部门和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试点。值得称赞的是,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保险公司已经在开发相应产品,合理确定责任范围,分类厘定费率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下一步,我们还将协调保监部门,继续推动地方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加强对江苏、湖南、上海、重庆、宁波、沈阳等试点地区的调研和指导,完善保险公司推出的有关环境责任险的产品,从环保角度提出有关完善产品的建议;同时及时总结地方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逐步推广。
  三、绿色贸易政策取得新进展。绿色贸易有许多内容,我们目前重点做得是两个方面,一是限制“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二是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的环境责任问题。我们组织制定了新的“双高”目录(即“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在各综合经济部门支持下,对这些产品采取了限制措施,遏制了“产品大量出口、污染留在国内”的现象。2007年6月,我部制定并提出对50多种“双高产品”取消出口退税的建议,被财政部、税务总局所采纳,当前这些产品出口量下降了40%。2008年1月,我部再次发布农药、无机盐、电池、涂料、染料等6个行业140多种“双高产品”目录,涉及出口金额20多亿美元,并提交各经济综合部门。
  “双高”产品目录,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商务部在今年4月发布的禁止加工贸易名录中,采纳了我部提交的全部产品名录,并首次明确将“双高”产品作为控制商品出口的依据。随后,财政部、税务总局在7月底发布的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中,40个商品编码的商品中有26个是“双高产品”。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完善“双高”产品名录制定及商品编码等工作,积极参与制定稀缺资源产品出口管理政策,控制“双高一资”产品出口。
  另一个新的进展是,“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我们高度关注,我们将争取与有关部门编制中国对外投资环境保护指南等指导性文件,引导和规范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环境行为。一旦研究成熟,我们将择机发布。
  四是积极推行绿色证券。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环保部今年6月发布了《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明确列举了必须通过环保核查的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造纸、纺织、制革等14大重污染行业,涵盖上百个企业类型。
  今年以来,环保部共受理了73家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申请,已经完成38家公司的环保核查,其中20家未通过首次核查,阻止了总值上百亿的重污染项目融资。首次环保核查未通过率就超过了50%,由此可见我们的核查是相当严格的。这对于抑制污染行业上市融资,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积极的效果。另外,上市公司环境披露制度也得到了证监会的大力支持,如上海证交所于今年5月专门发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对此我们表示高度赞赏。
  五是我们正在联合其他综合经济部门制定有关环境税收政策。环境税的问题比较敏感,目前还不宜马上宣传,我们要遵守承诺,不单独发布此项工作的任何信息。但可以告诉大家的是,为此几个部门已经成立了环境税联合工作组,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开展课题研究,提出了研究报告。环保部结合国家节能减排行动,组织有关产业协会,研究提出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建议。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征环境税的工作,制定环境税实施方案;推进落后工艺产品淘汰的税收政策,提出造纸、焦炭等行业落后工艺产品名录;继续完善享受税收优惠的环境保护设备目录。
  在此,我还要谈谈实施环境经济政策面临的诸多障碍。迄今,环境经济政策已形成基本框架,各项政策都取得了阶段性、局部性成果。但是,环境经济政策实践仍面临不少制度性、技术性障碍。因为牵涉到各部门利益格局的调整,制度建设必然遭遇曲折和反复,请大家对我们第一要有耐心,第二要有信心。
  除了体制原因,环境经济政策的推进还存在不少技术难题:一是部门之间、国家和地方之间环境与经济信息沟通不畅。信息共享机制没有建立,使政策制定缺乏基础信息,难以准确评估政策的实施效果。二是相关基础研究比较薄弱。面对庞大的工业体系,需从环保要求出发,确定禁止、限制、鼓励的产品、设备和工艺等,仍然缺少可供政策实施的配套名录以及相关标准,即使有也往往不能及时更新。特别是过去出台的各项经济政策较少考虑环境因素,当严峻的环境形势急需经济手段时,又没有合适的政策切入点,没有充足的研究数据储备,没有对行业、产品环境损害的分析,因此延迟了环境经济政策出台的机遇。三是能力建设滞后,这主要是我们自己的原因。环保部门参与制定经济政策的能力和人员素质还不能够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环境经济政策制定和试点上的投入严重不足,缺乏一支能长期跟踪并深入研究环境经济政策的专家队伍。四是缺少推进环境经济政策的激励机制,对于环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缺少鼓励性经济扶持政策,不能有效吸引企业自觉治理污染。
  这些障碍我在今年初已经系统论述过,但惭愧的是,事隔半年,至今尚未能真正克服。但是,我们并不气馁,环境部将坚决推进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并配合以环保法规的强力执行、环保监管体制的改革创新,决不纸上谈兵。另外,中央决定不久后在全党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党建活动。我们相信这必将为推进环境经济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新的机遇和强大动力。
  下面我想讲讲第二层意思,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在深圳、在广东讨论环境经济政策。
  改革开放30年来,深圳和整个珠三角以超常规的工业化和城镇化速度成长为世界级的制造业基地,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最重要引擎之一。但在创造经济奇迹的同时,也付出了较为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2007年,广东的GDP占全国的10%以上;同期,COD和SO2也分别占全国的10%和5%,在全国各省级行政区中名列前茅。珠三角的大气、水、土壤污染也相当严重。
  与其它地区相比,珠三角的环境问题有两个非常鲜明的特点:一是区域性。由于存在区域性的污染物输送,污染物排放具有类似沿程面源的排放特征,使得珠三角不再是一市一地的局地污染,而是整个区域层面上的污染,主要是大气灰霾、酸雨、海域污染等环境问题。二是复合性。旧的污染物尚未清除,新的污染物又已进入,多种污染物复合并存,使得珠三角的污染问题十分复杂。可以说,珠三角的环境问题到了一个极为关键的十字路口;如果继续下去,就会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珠三角是全国的经济重心区域之一,是投入产出比最高的地方,是引领广东发展方向的区域,也是引领全国发展的引擎之一。因此,推动珠三角的科学发展,对推动全广东的科学发展,进而对推动全国的科学发展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我们看到,广东省近年来在环境保护方面下了大力气,花了真功夫,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广东先后制定了《珠江流域整治规划》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并安排了大量投入。如珠江整治已经投入300多亿元,现在又计划在较为落后的县级城市投入25亿元建设污水处理厂。这是很不简单的,表明了广东省委省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坚定决心。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最近指出,当前,珠三角正处于经济和社会双重转型的关键时期,广东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他要求:要树立环境保护也是发展的理念,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要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有关约束和激励政策,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为珠三角地区实现绿色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我们认为,深圳乃至整个珠三角和整个广东省,作为先发地区,能否在政策和机制上继续先行一步,在全国率先试验与主体功能定位相协调的环境经济新政策,率先实行干部环保业绩考核,率先建立统一协调的环境监管机制,率先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措施,率先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率先实施生态补偿等工作机制,率先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新路子,对全国真正实现科学发展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
  30年来,深圳和整个珠三角地区一直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标志。我们也热切地期望,深圳和整个珠三角地区能够以一贯的勇气和创新精神成为下一个30年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新标志。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深圳乃至珠三角和整个广东,在具有强烈改革开放意识的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一定能够在环境经济政策领域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打造出一个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示范区。
  环境保护部将对深圳、对珠三角、对整个广东的探索和实践,一如既往地给予大力支持。
  我们热切地期待着,让我们共同努力。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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