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宗旨和标准

  
一、评选宗旨
  “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是由政府颁发的环保人物大奖,得到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特别支持。该奖将评选出 8-10位本年度为环保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以鼓励公众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而努力奋斗。
  “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是一个真正具有“公众精神”的奖项。为确保公正,候选人名单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评选过程接受公众监督,最终结果由网络投票、专家和公众评委评选与民意调查四项得分综合评定。该奖项充分体现民意,组委会将做到最大限度的透明和促进最广泛的参与,塑造最具公信力的社会品牌。
  二、评选时间
   2008年 9月 22号启动, 12月上旬结束。
  三、评选标准
  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是本年度内对中国环保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和产生广泛影响的各界人士。
  具体评选标准:
   (一 )公益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
   2、具有鲜明的环保公益意义,体现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二 )行动
   1、长期积极组织环保活动,面对重大灾难、突发事件能够挺身而出,在促进环保理念传播或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有显著成就。
  2 、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 三 )影响
  1 、积极弘扬生态文明、绿色奥运、环境文化理念,其思想、言论、行为、决策对环境保护事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2、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本年度将从公务员、企业家、学者、新闻从业者、非政府组织、学生、市民、工人、农民、军人以及国际友好人士中,评选出 8-10位年度人物或集体。
   四、评选流程
      2008“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于 2008年 8月上旬确定评选方案, 8月中旬至 9月初进行前期准备, 9月 22日正式启动进入评选流程, 12月上旬结束。评选流程如下:
  (一)评选启动阶段
   1、时间: 9月 22日
   2、内容:启动仪式
  (二)候选人提名推荐阶段
   1、时间: 9月 22日— 10月 21日
   2、主题:“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公众提名
   3、目的:突出公众参与性
   4、实现方式:
  ( 1)公众可通过评选活动官方网站“ tt65”网和人民网、搜狐网、环保部网站进行提名;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推荐候选人情况提供给组委会。
  ( 2)各地环保系统及有关部门推荐。
  ( 3)各大学环保组织、环保非政府组织推荐。
  ( 4)在网上下载填写推荐表。
  (三)提名人公示阶段
   1、时间: 10月 21日— 31日
   2、目的:确认 2008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有效提名人并公示
   3、步骤:
  ( 1)组委会办公室按评选标准甄别有效提名人。
  ( 2)将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有效提名人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 5个工作日。
  ( 3)核实并确认公示结果。
  五、初评阶段
  (一)时间: 11月 1日— 15日
  (二)目的:产生 24位候选人
  (三)步骤:
   1、委托专业调查机构采用国际普遍实行的调查统计方法—“德尔菲专家法”,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有效提名人进行评选,专业调查公司调查占权重 40%。
   2、活动组委会组织评委会初评评委,对有效提名人进行投票,根据选票情况统计。评委投票占权重 40%。
   3、委托专业调查机构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对提名期间网民在网上的提名帖进行抽样,根据网贴提名情况统计。网民投票占权重 20%。
   4、社会调查、评委投票、网民投票三项权重相加,按降序排序,分值最高的前 24人入围候选人。
  六、评选结果产生阶段
  (一) 时间: 11月 16日—— 12月 4日
  (二) 目的:最终产生 2008年度人物
  (三) 步骤:
   1、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进行公众社会调查。社会调查占权重 30%。
  2 、活动组委会组织评委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根据选票情况统计。评委投票占权重 30%。
   3、在活动官方网站“ tt65”网、人民网、搜狐网、国家环保部网站开展网民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根据选票情况统计。网民投票占权重 20%。
   4、组织公众评委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根据选票情况统计。公众评委投票权重 20%。
  5 、社会调查、评委投票、网民投票、公众评委投票四项权重相加,按降序排序,分值最高的前 8-10人为正式产生的年度人物。
  七、紧急通道
  组委会将设立一个绿色通道 -“紧急通道” ,在上述“提名”、“公示”、“评选”等正常期限之外出现的候选人,可以直接进入最后阶段。通过紧急通道直接进入最后评选阶段的候选人,必须经过组委会办公室初审,经过评委会三位以上评委联合确认提名后,直接进入评选结果产生阶段。
  “紧急通道”截止日期: 2008年 11月 30日。
  八、公众评委
  组委会专门设立了十位公众评委,公众评委的产生可通过以下方式:
  (一)公众评委的基本条件:
   1、在政治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
   2、比较关注和热心于环境保护事业。
   3、能够积极参与本项评选的各项活动。
  (二)公众评委的职责:
  在评选结果产生阶段,参与评选。
  (三)公众评委的产生
  1 、自荐:由本人直接向组委会推荐。自荐人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真实的个人完整资料,并着重说明愿意担任公众评委的原因和优势。
  2 、推荐:由第三人或组织向组委会推荐公众评委候选人,推荐者或组织必须向组委会书面提供被推荐人的真实个人情况,被推荐人也须直接向组委会提交接受推荐确认文件。
   3、组委会邀请:组委会可根据具体评选情况,直接邀请有关人士担当公众评委;
  (四)公众评委的纪律
   1、公众评委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秉公的原则参与本项评选活动。
   2、公众评委不得利用自己身份影响其他公众评委的意见。
   3、公众评委在本次评选过程中不得利用任何媒介宣传具有个人倾向性的观点。
  
  组委会联系方式:
  信函: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42号中裕商务花园 33栋 B座 4层,邮编: 100036
   电话: 010-51717834 51717580 51717188
   传真: 010-51717188
   Email:lsrw@cecp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