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具和手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朱 坦
  一、我国资源环境问题的特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突出,集中体现在人与环境和人与资源两个方面。
  生态环境问题:环境脆弱,污染严重,人与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
  资源问题: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人与资源关系日趋紧张。
  全国耕地面积的一半以及2/3的草原受到不同程度水土流失的威胁,1/4的土地面积已经沙化,约有30%的耕地面积出现盐碱化;中国人均森林覆盖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稀有物种迅速减少;
2003年全国烟尘排放总量近1048.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59万吨,居世界第一位;全国有近50%的河段、90%的城市水域受到不同的污染;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二次污染严重。
  人均资源匮乏。我国耕地、淡水、森林、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人均占有量分别只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3、1/4、1/5、1/10、1/22。
  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低下。资源回收利用率很低。发达国家的废钢铁、废铜、废橡胶回收利用率都达到90%以上,我国仅分别为45%,30%和40%。我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足6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5~25百分点。此外,我国每年还有大量的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没有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提出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3月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党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
  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4月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努力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守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三、 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特征
  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生态经济大系统中去,强调人类必须将其生产和生活强度规范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之内,强调综合运用技术、经济、管理等多种措施降低经济社会的环境影响,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涵
  内涵一:解决环境问题形成的整体性思维方式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因环境问题而起,并为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而形成的一种整体性思维方式,将有利于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社会行为、政治制度、科技支撑和文化纳入到有机统一的科学发展框架下,是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的集合。
  内涵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必须符合生态规律
  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必须符合生态规律,向着有利于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方向发展,并应用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和方法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绿色政治制度、环境文化价值观、绿色科技是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要素,也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途径和措施。
  内涵三:“环境友好”的动态性和层次性
  “环境友好”的概念是动态的和分层次的。在现阶段,“环境友好”首先应该是社会经济活动对环境的负荷和影响要达到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的最小化;最终这种负荷和影响要控制在生态系统的资源供给能力和环境自净容量之内,形成社会经济活动与生态系统之间的良性循环。
  五、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特点
  (一)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系统性
  环境问题的产生从根源上看,是由不恰当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模式与制度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造成的路径依赖现象引起的,结果就导致了解决环境问题的“制度锁定”。要彻底解决环境问题,就不能停留在技术依赖的思维方式,必须调整和创新社会发展观和价值取向。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   
  环境问题的解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考虑经济发展模式、技术管理和观念上的诸多问题的基础上,从经济、社会、法律、技术、产业、政策等多角度来认识和解决环境问题,才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根本。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必须把环境友好的理念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体系当中,并切实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各项政策、立法,以及公众的思想意识、行为方式等各个层次当中去。
  (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动态性和阶段性
  1.人们对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认识随着对环境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而逐步演变,对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界定和衡量指标也应不断地进行调整。
  2.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无论是对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科技战略导向的转变,还是文化战略导向的转变都需要一个长期的努力过程。
  3.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应对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进行优化配置。
  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定义
  所谓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点
  1.以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人与自然和谐为总目标;
  2.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3.第三方的客观、公正评价;
  4.纳入决策程序,具有法律保证。
  八、环评制度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的作用
  作用一: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建立反映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的指标体系,为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融入各种规划和建设活动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证。
  作用二:基于自身特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规避“制度锁定”效应的影响,为解决当前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中遇到的制度障碍问题提供一个重要工具。
  作用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能够很好地服务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有助于更快更多地培育出环境友好工程、环境友好企业。
  九、 结语
  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的提出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赋予了新的内涵,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用好这一工具,推动环保工作思路的“三个转变”,更好地服务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已经获得称号的“环境友好工程”、“环境友好企业”还要再接再厉,发挥好榜样作用,为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为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战略环境评价研究中心教授)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