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增长与环境政策

  张曙光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大会的组织者邀请我来参加这个大会,并且讲演。我发言的题目是“经济增长与环境政策”。我想讲四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对经济和环境形势的总的估计。经济增长迅速,环境破坏严重,环境政策执法力度不小,但是仍然没有克制环境破坏的情况。我国三十年来经济增长平均在9%以上,本世纪以来超过10%,今年上半年是11.5%,全年也可能在11%左右。所以,经济增长是非常迅速的,从增长来看,确实对世界的贡献是不小的。大概在经济和贸易方面,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和贸易的贡献在13%到20%。所以,中国现在在世界上的影响在增强。但是我们的环境破坏也非常严重,大江大河现在污染很严重,土地沙化、水土流失也很严重,我国出现了一系列环境恶性事件,像太湖的蓝藻污染。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因为污染而出现了很多疾病。环境执法,这两年环保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刚才潘副局长讲了四次执法大行动,社会上称作“环境风暴”。现在看到一些地区,比如说深圳吊销了18个环境不达标的企业,并且对一些企业出示了黄牌,这是很好的事情。但是到现在为止,这些政策的作用不大,没有克制住环境污染的势头。原因在什么地方呢?一是环境政策本身不配套。二是环境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更不配套,存在着很多矛盾。三是环境政策的实施缺乏相应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可能政策还不错,但是实施起来就没有效果。我想这些可能是主要的原因。这次会议提出来这么一个题目,我觉得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今天的讨论也是非常有意义的。这是我讲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关系。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经济增长既可能破坏和污染环境,也可能改善和治理环境。所以,它有一致的地方,也有矛盾的地方。因为我们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首要条件就是生态环境,生命过程总是同外界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变化。环境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自然环境,一个是人造环境。自然环境是没有经过人类劳动加工的,而人造的环境是经过人类劳动影响的。而人类劳动过程就是经济过程,人造的环境实际上是经济过程的一个后果。确实,这两个有一致又有矛盾,因为经济的再生产过程和自然的再生产过程,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尤其在农业,在一些其他地方是离不开的。所以,经济的平衡和生态的平衡是密切相关的,经济的效益和生态的效益也是密切相关的。我们可以看到,如果经济增长破坏了生态的平衡,那必然减弱自然的生产力,必然使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下降。同样的,如果经济增长能够促进生态的平衡,能够改善环境的质量,就可能使得自然的再生产过程提高效率,而且使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可能提高。因为这个经济过程,如果是循环经济,那你是改善了环境,如果经济力量增强了,加强了环境治理,可以改善环境。所以,我觉得这两者是密切相关的。环境的状况取决于这样几个因素,一是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对环境的侵蚀和破坏。二是环境的容量,是自然环境本身的净化能力和它的承载能力。三是治理环境的状况。其实刚才潘局长讲了,我想离不开这样几个重要的因素。
  第三个问题,造成我们现在环境破坏最主要的制度根源是什么?我觉得恐怕是现在政府的制度无序和恶性竞争。为了使得我们这个讨论会能够活跃,也能够引起大家的思考,我对刚才刘司长的发言提出一点不同的意见,他提出来一个很重要的命题,说企业是治理污染的第一责任人。是的,企业是污染和治理环境的一个主体,这一点是不错的。但是在中国的条件之下,他概括了三句话,说违法的老板在赚钱,老百姓在流血,而政府在流汗。我觉得违法的老板之所以能赚钱,为什么?在什么地方?根源在什么地方?老百姓流血,根源在什么地方?至于说政府流汗,我看政府不光是流汗,政府也许在为这件事情推波助澜。我为什么这样说?从经济学上来讲,大家很清楚,环境问题是外部性问题,外部的经济问题,从内部来说它赚了钱,而把成本让别人来承担。而政府存在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政府要解决这样一些外部性的问题,所以政府承担着这样一个很重要的责任。但是在我们目前这种体制框架之下,我们的经济是一个政府主导型的经济,我们实施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针是要把政府的工作放在以经济建设为总体的路子上来,也正因为这样,经济增长就成为各级政府政绩的资本,成为各级政府的利益之源,也正因为这样,我们的污染背后都有政府那一只闲不住的手。
  为什么会出现太湖蓝藻污染?无锡、苏州、常州几个市在那个地方争,争它的政绩,争它的GDP,有没有关系呢?非常有关系。所以,在现在的情况之下,在这样一个政府竞争的情况下,企业作为一个治理主体,他不可能承担这个责任。因为很多企业有了治理污染的设备,而没有开,政府去检查,他开了,事前有人通知了,检查的人一走,又关了。为什么呢?从这些情况来看,我觉得恐怕中国的问题根子在这个地方,不解决这个问题,要使得中国的环境质量能够改善,我想是很困难的,要使得我们制定的一系列环境立法、环境政策能够很好地贯彻实施,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地方和中央是在博弈的,中央制定了一些很好的政策,为什么实施不了?因为你是要靠地方的,你既然要靠地方,你又让地方追求GDP,这本身就是矛盾的,这个政策的目标和其他的政策目标就是矛盾的,不可能实施得很好。不要说环境政策,就说土地政策,和环境有关。对土地政策,中央的目标一是要保护耕地,保证粮食安全;二是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批一定的地,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这三个既有一致也有矛盾的地方。而对地方政府来说,一个是政绩目标和经济增长目标,第二是财政目标和融资目标,两者高度一致,你能斗过它吗?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恐怕要这样去考虑,要解决这个问题,才能使我们的政策落到实处。
  第四个问题,我们制定和实施环境政策的几个要点:第一,现在的环境政策是一个单纯的行政政策。第二,这个政策是单独的环保部门的政策。因为我们很多办法都要靠所谓政府的行政执法,要靠首长负责制,这不可能解决问题。而且环境问题,环保部门确实流血流汗,费了很大的劲,但是唱独角戏。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恐怕需要通盘来考虑,不光是环境政策本身,而且要同其他政策配合。比如现在的价格政策,资源价格政策,这个政策不改,要企业去节约资源,要去降能耗,可能吗?我们讲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资源价格改不了呢?你不改这个政策,环保部门再努力,都解决不了。所以,我想恐怕是我们一系列的政策需要考虑,只有把这些政策端正了,环境政策才能起作用,其他部门也才能配合起来。要不然的话,这个地方使劲,那个地方吃货,这样是不可能弄到一起的。这是一个要点。
  第三,环境执法要能够有效,不能光环保部门去做,还要发动社会参与,要有民间力量,才有可能形成真正的监督。靠首长负责制,靠其他的,不可能。我为什么说这个事情呢?我这里讲一个故事,我自己亲身经历的。海南的发展战略我去参加了,我作为总报告执笔人,所以对海南的情况很清楚。回来以后,到了九十年代末,海南的南海石油上岛以后,居然要把海南的大化肥厂摆在三亚附近,有咨询公司给论证的。但是这个事情最后记者报道出来了,当时我以学术委员会的名义组织了一批专家讨论,然后起草一个给中央的报告,通过一定程序,最后把三亚这个化肥厂移到扬州去了。我想恐怕利用民间组织的力量,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利用这样一系列的力量,才有可能使得我们现在的环境政策能够落实,环境执法能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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