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欲消费理念反思

  
  潘家华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从消费者的角度来反思一下自己的消费理念是不是符合环境文化理念很有必要。
  人都有物品与服务消费的欲望,多多益善。这是人之常情,是为社会创造财富,对我们每个人生活质量的提高都有非常积极的效应。但是,这里也有一些非常消极或者负面的效应,有它的片面性。它不考虑必要的限制或者是约束,而且在消费中还有很多抵消的效应。所以,我们应该提出,在我们的物欲消费行为中要建立一种权限约定的概念。
  从消费的行为理念来看,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中有一个基本理论,叫做效用理论。按照这种理论,经济发展一般都理解为经济增长。经济增长也就是一种收入提高,收入提高的度量就是金钱,就是货币,大家兜里的钱多了,就是经济发展的水平提高了。这个对不对呢?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般也认为是这样的,上世纪影响很大的罗斯托经济发展阶段论就是这样讲的。我们从传统生存水平的低消费的农业社会,经过起飞,经过推进,最后发展到一种大额的、高消费的工业化社会,这就是罗斯托的经济发展阶段论。我们现在也在讲这么一种经济发展的阶段。
  从国际上的应用来看,这个度量实际上也是一种经济增长,单一的货币的指标。世界银行每年出版的世界发展报告所用的指标,对各个国家的排序很简单,就是一个人均收入指标。现在有所改进,用购买力平价,实际上还是一个收入指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追求的发展目标,基本上也是讲GDP翻番、再翻番。当然,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对这点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在江泽民同志的十六大报告中所讲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就有四个,包括社会、经济、人文和可持续发展指标。
  如果我们设想:一个人收入水平很高,购买力很强,如果他的身体状况不好的话,有汽车开不了,想出去玩,动不了,这是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每个人都喜欢多才多艺,弄点音乐,弹弹琴,或者搞点书画,但是工作安排得很满,没有时间。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张和思想观念,但如果没有发言权,没有政治权利,主张得不到认可,得不到接受。尽管在经济上高收入,然而在精神和思想上却受有巨大压抑。这样的情况算是一种很好的、很高的生活质量吗?这确实值得我们反思。
  对于一些高收入者来讲,他的生活质量高吗?并不尽然。许多人志向远大,为国家富强、为事业发展,而忘我劳动,值得敬佩。但是,国家繁荣、事业发展也要一张一弛,功臣也应该享受生活。有些人为了高消费而成了挣钱的机器,为消费、为钱财而累坏身体。还有一些是贪污腐败,走向犯罪,这当然是另外一种与物欲消费相反的结果。
  怎样体现生活质量水平呢?上世纪50年代,西方一些学者认为除了物质消费以外,还包括营养状况、身体条件、期望寿命、收入水平等标准。到1980年代中期,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提出后福利主义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人的各种潜力的实现,能力的增强,基本的营养,健康的身体,工作的机会,还有民主平等、政治自由等与生俱来的权利。199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选用收入水平、期望寿命和教育指数三个指标,对人文发展作全面综合度量。
  消费可分为基本消费和奢侈消费。对于基本消费来讲,每一个消费者都应该有生存的权力,应该满足保证自下而上的基本消费。奢侈性消费就另当别论了。
  物欲消费并不反映我们的生活质量,而且它的奢侈性消费倾向非常突出,无论我们的房子还是汽车都有这种情况。例如北京的汽车排气量,我们这里追求的都是排气量在1.6、1.8、2.0升的;欧洲的一些家庭轿车到1.6就算是高的了,一般都是1.2的。这就引发出一个问题:人的基本消费有一个上限么?需要一个上限么?从生物学角度来讲,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生老病死的周期,这是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约束,不可能是无限的。我们的身高、寿命、营养都在一定范围内,只有小幅波动,并不是多多益善,而且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多多益善。
  为什么?因为地球人类社会面临两个约束条件:一个是属于生物学意义上的,一个是属于物理学意义上的。前面已经讨论了生物学意义上的约束。从物理学意义上讲,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许多矿物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按照我们现在的利用速率,有些资源例如石油天然气只够用40年的时间,煤炭多一些,也只够用200年时间。可再生资源也不能无限增长,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太阳能是恒定的,不衰减的,但单位面积的太阳能强度也是一定的。有些可再生资源,例如生物学资源,如果过度开发利用,超过更新速率,则会出现退化乃至于枯竭。可见,可再生资源也有一定的限度。这两方面的约束,与人类无限物欲的消费理念形成不可调和的冲突。
  那么,什么水平收入才是足够的呢?我们可以考察一下人均期望寿命与收入的对应关系。如果以人均收入为横坐标,期望寿命为纵坐标,来看近年来世界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收入水平和期望寿命所形成的点阵图。结果非常简单,一目了然。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期望寿命越来越长了。因为收入水平提高了,生活改善了,医疗保障强化了,人们的寿命也随之增长了。但是,一旦增长到一定的程度以后,就难再增长了。我们想活150岁,但现在只是想想而已,至少在当前的经济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这就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约束。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无限地消费呢?从食品消费来看,温饱以后可以再提高一下;但有钱了,吃得太多,富贵病就出来了,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心血管疾病都来了。德国的例子很能说明问题。从二战以后的食不果腹,增加到1960年代的每人每天的热量消费3500大卡,到上世纪末减少到3200大卡。显然不是多多益善,有一个适度的量。亚洲人的食物结构3000大卡就基本足够。中国当前已经接近这一水平。只要吃饱了就够了,并不是吃得越多越好。
  现在我们来讨论一个新的概念,消费的效用问题。从经济学意义上讲,消费都是积极的,有效用的。喝水是为了止渴,吃饭是为了充饥,穿衣是为了取暖,都是有效用的。如果消费能带来福利增长的话,这种效用应改是积极,正向的。如果消费不能带来效用增长,反而形成一种负担,这就是一种负的效应。比如讲已经吃饱了,还要多吃一点,吃撑一点。多吃一点所增加的不是大家所希望增加的重量,那么就是负效应。所以,够了就是够了,多那么一点没有积极效用,反而是负的效用。产生这种负的效用以后,需要抵消。体重过重要减肥。减肥的这部分消费实际上是什么呢?是为了回归到一种正常的状态,这种用以抵消负效用的消费所产生的效用是一种反效用。这样,我们可以把效用分成三种类型:正效用,负效用,反效用。
  从经济学意义上讲,不管是正效用、反效用还是负效用,都是效用,取三者绝对值的和。因为我们吃得多了,产生负效用,但是商场赚了钱了。还有一些反的效用,像减肥、美容这些产品和服务,都有增加值,都产生GDP。尽管污染治理只是为了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负效用,但还是有GDP增长的,是有增加值的。所以,从经济学上讲,不管是正效用、反效用还是负效用,都是效用,都有增长。
  但是,从生活质量,从物理学意义上讲,正好相反。只有正效用是人们所必需的;负效用实际上是多余的,不必要的,是累赘;反效用实际上是为了使我们回到一种正常的状况,也是属于多余的、不必要的,尽管它也产生GDP。
  从经济学意义上讲,不管是正效用、负效用或者是反效用,都是经济增长,都有增加值。但是正效用产生价值,负效用实际上对我们身体没有好处。吃一点减肥药,喝一点减肥茶促使我们回到正常的状况。负效用和反效用在这里实际上是互相抵消的关系。
  这就是说,在我们的物欲消费中有非理性的层面,应该怎么办呢?第一,我们应该注重生活质量,应该是全面的发展,不光是以经济指标,还要考虑社会的、人文的、环境的、资源的,这些方方面面的指标。第二,要认识生物学和物理学意义上的限制,这个限制是存在的,是不可能否定的。对于人类社会来讲,在我们消费理念中、在我们消费行为中,都应该有“权”和“限”的约定。这个权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生存,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的权利。但是,多余的奢侈性消费并不一定有益,应该对奢侈性消费中那些负效用和反效用加以遏止和限制。这就要求每个消费者应该转变消费理念。
  环境文化理念对我们消费理念的形成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仅有这么一种理念还不够,以制度规范来强化道德规范当然必要;但还必须用经济社会的手段。物欲消费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实际上是经济上的追求。那么,我们就应该采取经济上的手段。经济上的手段国外用得很多,我们也在用,关键是如何用的问题。我的建议是:采用资源消费的累进税制。对于所得税,政策就是累进税,高出一定收入,收入越高,纳税的比例也高。应用到资源消费,就是:资源消费的量越大,交的税率就越高。这样,让一些高收入者为社会做点贡献,对自己的消费也进行一点克制。
  资源消费累进税制有三种积极的意义:第一,它可以保证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因为对于那些社会的弱势群体,例如贫困群体,税率可以是负的,负的税率实际上就是一种补贴。对于弱势群体可以给他一点补贴,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经费从哪里来呢?就是从社会高收入人群中来。第二是遏制负效用和反效用的资源消费,能够体现生物学和物理学的限度约束。第三个就是筹措资金,这在国际上有很多先例。比如南非就有这样的政策,对每一户人家,用60度电免费,超过60度以后就得交费,超过100度以后,另外增加30%的税率,超过200度以后,增加80%,这就是累进的税率。印度现在也在实行这样的制度。在南非不仅是电,水也是这样。
  这种税率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从价税率,一种是从量税率。对水、电、汽油消费都可以从量。消费的量很大,增加的那一部分缴纳的税也高。奢侈性的消费不算违法,不违法就不应该禁止,应该允许消费,多消费就多交一点钱。从量税率就是根据消费的量来计算和征收税。那些不好从量的,可以从价征税,像烟、酒、住房,同样的数量或面积在不同的区位价格差别很大。对于这些不好计量的,就从价来计征。有的经济学家倡导大家有第二套、第三套住房。这很好,在享受第二、第三套住房的同时,也为社会做一点贡献,也认可一点生物学和物理学的限制约束。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本文为2003年10月
“绿色中国”首届论坛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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