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法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朱 坦
  现在国家提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保护环境。过去的经济发展不是它想牺牲环境,而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没有把环境成本、社会成本、生态成本打入进去,那时我们不了解。今天我们了解了,就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充分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
  环评法的意义就在于立了一个法,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我们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时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做一个分析、预测。把环保纳入决策有一个发言权的问题,环评法在法律程序上保证了这个发言权得到充分的认可。特别是在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环评法显得比任何时期都更为重要,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环评法有几个突出的特点:
  第一,在评价的程序上有明确的规定。过去我们也将环境评价纳入到建设项目的决策程序上,但这个评价往往是在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提出以后进行的,如果可行性报告里面没有环境影响评价也无所谓。今天的环评法,是真正上升到国家的法律层面,要求在决策程序上必须有这个程序,从而实现了从源头上控制、全过程控制。
  第二,在评价的对象和内容上有明确的规定。我们的环评法,不仅说清楚了规划环评是什么,而且把规划环评到底怎么做,程序、目的也都说清楚了。目前这部环评法,首先肯定了执行战略环评的必要性,在具体操作上也规定得很细致,哪些要做规划环评,哪些只是提供一些指导性意见,对一些综合性的、带有指导性的规划又有比较详细的要求。考虑到我国国情,我们只是把环评视为规划里面的一个组成部分,做成一个篇章和说明。但这些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上是一个突破。
  第三,强调了公众参与。我们过去做环评的时候不是没有公众参与。在上世纪90年代初,国际金融组织和我们国家接轨的时候,我们出钱让亚洲开发银行办了一个班。在这个班上,起草了当时全国10个培训教材的内容,其中有一个叫“公众参与”。我们国家当时对公众参与的推进也就到此为止。规划环评里面提到要搭建一个公众参与的平台,这很重要,没有这一块是不行的。编制规划环评的人,对公众意见哪些采纳了,哪些没有采纳都需要说明。比如环评法规定,对环境影响报告书里面的结论和审议的意见,如果在规划里面不采纳还要说明,要备案,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保证了。今后执法检查就要看有没有他们做出的环境影响评价,他们评价的结论是什么,对你的规划完善、修改补充的意见你有没有采纳,为什么不采纳。这一点也是新的突破。像我们国家制定这么一部环评法,在国外真是不多见。
  规划环评作为一个手段我们应该如何去用呢?
  解决人和自然的矛盾冲突,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人与资源的问题。我们提出来要推行循环经济,要构建一个节约型社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规划环评就应该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去做。不仅搞循环经济的人要强调,做规划环评的人也需要强调。国家的要求落实得够不够?到位没到位?这是规划环评首先要想到的问题。
  每一个地区都有环保规划,具体提出这个地区的环境质量要求和战略规划意见。我们不少地方在搞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但是我们没有生态局。我们要建立一个生态城市的规划,谁给我们落实?很早以前,天津的总体规划就在规划目标里面有把这个目标提出来了,就是把生态原则作为城市整体规划的三大原则之一。因为生态城市的规划,涉及到方方面面,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该怎么把生态规划融入各个规划里面去,融到水利、能源、旅游等规划中去。旅游的开发和古迹的保护矛盾很突出,我们也要通过环评把城市的这些问题反映到各个规划里面去,增加其约束性。
  环评制度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实际上是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因为建设项目会在不同层面上触动不同人群的利益。对于同一个项目,每个部门利益不同,每个专家的意见肯定也不相同。怎么能够形成统一意见?怎么达成共识?我想在这一点上,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即使不是惟一的途径,但至少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一定要用好。
  促进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落实,各级政府是主体。政府决策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是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核心。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环评法的价值所在。过去决策层想“有为”,但是急得没办法,到处去磕头要饭吃。今天我们已经拿了金饭碗,这个金饭碗不是环保部门的金饭碗,而是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金饭碗。环评法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决策依据。
  要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机制,而且在规划环评中发挥各部门的作用。落实环评法一定要制定具体细则和管理条例,要规定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书审查的时候,由谁来主持。如果没有规定,就会变成一个和尚挑水喝,几个和尚没水喝。总得有一个人负责任,要让环保部门来把握。
  还有一点就是执法检查。因为环评法是国家法律,所以全国人大可以调研,可以引起各个部门的高度重视,因为这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是功德无量的事。
  同时要加强规划环评人才和队伍的建设。规划环评绝对不要忘记对象是规划,规划环评的目标是对规划以后,有关可持续发展这一部分进行评价,拿出自己的意见。那么,很多规划部门,组织几个人最后把这个规划做好了就完了,这样就麻烦了,又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而环保部门,认为自己离开规划也可以想出很多东西,这些也不行。重要的是培养既懂规划又懂环保的人才,这样才能保证环评法的实施。
  (作者系南开大学环境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本文为2005年8月“绿色中国”第八届论坛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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