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绿色中国”论坛提出公众参与环保的五大途径

  2005年12月05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刘树铎北京报道 日前在北京举办的“绿色中国”第九届论坛上,许多领导与专家一致呼吁社会各界在转换观念、实现环境信息公开化、加强环境决策民主化、推动实行环境公益诉讼、加强同环保民间组织联系五个方面加大努力,以提高环保公众参与力度,推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论坛由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主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出席论坛并指出,环保的公众参与不仅是构建“资源节约
  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要保障,也是我国政治民主建设不断推进的重要体现。政府应重视构建公众参与的平台,让公众有机会表达个人的意见建议。其中,民间社团是公众参与环保的重要平台之一。
  许嘉璐指出,中国传统文化素来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提倡理性地、有节制地向自然索取。这种传统文化理念的积淀,如果执政党和政府善加推动,将更有利于提升民众的环境意识。当前,环境问题已不仅仅是国内问题,更是一个国际问题,中国环保正在走向世界,全世界的友好人士也正在积极参与到中国环保事业当中。政府对此应有非常清晰而积极的应对。
  著名学者胡鞍钢在论坛上指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中国实现由黑色改革向绿色改革的转变,放弃以往的依靠激励消费、以高能耗高污染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黑色改革思路,实施一整套以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倡导节约资源、投资生态、建设生态为基本内容的改革方案和措施,即绿色改革。以绿色改革引导发展,才能够保证中国在崛起的同时,避免重复发达国家先发展后治理的悲剧,实现真正的绿色崛起。
  国家发改委研究员周凤起指出,能源问题是制约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走新工业化道路、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途径。要实现资源的节约,一方面需要把降低单位GDP能耗作为经济和政治指标纳入官员政绩考核,另一方面则需要广泛引入公众参与,将降低单位GDP能耗的任务分解到各个省、市、地区,各个单位,让全社会参与其中。
  美国环保署前高级官员李·帕萨儒表示,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应更多地借鉴其他发展中国家在提倡环保公众参与方面的经验,其中,巴西、俄罗斯等大国的经验更值得学习。
  “自然之友”会长梁从诫指出,环保组织在推动环保公众参与方面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环保组织因为其独立性,能够把不同的社会部门组织在一起,起到社会中介的作用,这些特点有利于民间组织在推动环保公众参与方面作出更多贡献。
  与会人士一致呼吁应从五个方面加强环保公众参与:政府部门需转换观念,明确认识到国家法律赋予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权力,政府有义务来回应和保护;积极实现环境信息公开化,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批评权,通过公布相关信息,借用公众舆论和公众监督,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造者施加压力;加强环境决策民主化,让群众参与决策,让公众监督决策;推动实行环境公益诉讼,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掌握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法律武器;政府应加强与民间环保组织的关系,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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