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勾勒环境经济政策路线图 七新政先行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09-10 
  潘岳首次提出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架构和路线图
  京华时报9月10日报道 昨天,由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主办的第十二届“绿色中国论坛”在京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会上首次提出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架构和路线图,并称下一步将联合财政部、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一起推出环境财税政策、绿色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措施,以严控当前污染高发的局面。
  潘岳说,我国此前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环保风暴”,但收效有限,“风暴”没有形成一种制度性的措施来约束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因此,我国提出采取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解决当前的环境问题。即将出台的环境经济政策有望解决这一弊端。
  环境经济政策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政策手段。潘岳说,这些手段在国外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但在中国实施却可以称之为“环保新政”。他就此提出,下一步,环保总局将在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合作的基础上,扩大至与财政部、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合作,联合推出环境财税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绿色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措施。此外,还将联合商务部,加强对出口企业环境管理,限制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产品出口。
  潘岳透露,该局将加紧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争取在一年内联合出台若干项经济政策;两年内完成主要政策试点;四年内初步形成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潘岳昨天还表态说,为了顺利推行环境经济政策,环保总局愿意配合任何一个宏观部门和拥有环保权能的专业部门,在此过程中,环保总局绝不争权。“所有的经济政策,无论谁牵头,谁主导,只要这个政策能实施,环保总局甘当配角,甘打下手”。
  潘岳说,中国的环境问题迫在眉睫,中国之所以在实践中迟迟没有推行环境经济政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涉及到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和各个地区之间的权能和利益调整。(作者:夏命群)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七项环境经济政策当先行
  从国家环保总局与各宏观经济部门合作情况看,一年内出台若干项政策;两年内完成主要政策试点;四年内初步形成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是可以预期的。一旦推行环境经济政策,不仅对中国环保事业有重大意义,也为中国科学发展观与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将成为中国现代化道路上的重要标志。
  我国应当首先建立的环境经济政策包括以下七项:
  一是实行绿色税收,通过税收的“胡萝卜”和“大棒”来奖善惩恶。一方面对于环境友好行为给予“胡萝卜”,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如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以及加速折旧等;另一方面针对环境不友好行为挥舞“大棒”,建立以污染排放量为依据的直接污染税,以间接污染为依据的产品环境税,以及针对水、气、固废等各种污染物为对象的环境税。
  二是加强环境收费力度,彻底改革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国际经验表明,污染者上缴给政府的治理费用高于自己治理的费用时,污染者才会真正感到压力。而如今,中国的排污收费水平过低,不但不能对污染者产生压力,有时反会起到鼓励排污的副作用。
  为此,国家环保总局要主动联合有关部门,运用价格和收费手段推动节能减排。一是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包括水、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供热、土地等价格;二是落实污染者收费的政策,包括完善排污收费政策、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促进电厂脱硫、推进垃圾处理收费;三是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包括鼓励资源再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垃圾焚烧、生产使用再生水、抑制过度包装等等。
  三是建立绿色资本市场,斩断污染者的资金链条,保护环境保护项目的投入。企业融资的途径:一是间接融资,指企业通过商业银行获得贷款;二是直接融资,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进行融资。通过直接或间接手段“斩断”污染企业资金链条,等于对它们开征了间接污染税。
  对间接融资渠道,可以推行“绿色贷款”或“绿色政策性贷款”,对环境友好型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低利率;而对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前不久,环保总局与银监会、央行共同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意见》,这应成为绿色信贷的基础文件。
  对直接融资渠道,国家环保总局要联合证监会等部门,对于没有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不配套、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环境事故多、环境影响风险大的企业,要在上市融资和上市后的再融资等环节进行严格限制,甚至可考虑以“一票否决制”截断其资金链条;而对环境友好型企业的上市融资应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四是建立生态补偿试点。生态补偿政策是国家环保总局最关注的领域之一。这项政策不仅是环境与经济的需要,更是政治与战略的需要。它是以改善或恢复生态功能为目的,以调整保护或破坏环境的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分配关系为对象,具有经济激励作用的一种制度。
  发达地区对不发达地区、城市对乡村、富裕人群对贫困人群、下游对上游、受益方对受损方、“两高”产业对环保产业进行以财政转移支付手段为主的生态补偿政策,一旦研究实施成功,将为中国制订可持续发展战略,如主体功能区划与产业布局的重新调整奠定基础。
  五是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利用市场力量实现环境保护目标、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排污权交易最大的好处就是既能降低污染控制的总成本,又能调动污染者治污的积极性。举个例子,如果我国2010年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是1000万吨,那我们就可根据发电排放绩效方法把这1000万吨控制指标通过无偿或者有偿分配、拍卖等形式分配给火电厂。
  在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火电厂就可以将自身的治污成本与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价格相比较,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买卖排污权。只要不同企业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的费用存在差异,市场交易的机会就存在。那些治污成本低的企业,就愿意通过加大治污力度、卖出多余份额排污权来获益;那些治污成本高的企业,就有动力去市场购买排污权来节约成本。
  市场上排污权越少,价格就越贵,企业治污的动力就越大。当企业发现他们在提高治污水平、改进治污技术方面有利可图时,就有可能由一个消极的污染者转变为积极的污染治理者。而环保部门可以通过逐年压缩发放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份额来达到“减排”目标。
  此外,排污权交易政策还为公众参与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如一些公众环保组织可以用筹集来的资金买下若干份额排污权使其不进入市场交易,等于为全国二氧化硫减排作了贡献。
  然而,理论的完美并不意味着现实的完美。排污权交易政策要在中国推行,可能面临一系列的困难,还需要根据国情进一步研究和试点。
  六是完善绿色贸易。在西方国家普遍设立绿色贸易壁垒的形势下,我国的贸易政策应该做出相应调整,要改变单纯追求数量增长,忽视资源约束和环境容量的发展模式,平衡好进出口贸易与国内外环保的利益关系。
  这首先得看好两道门。一个是出口。应严格限制能源产品、低附加值矿产品和野生生物资源的出口,并对此开征环境补偿费,逐步取消“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必要时开征出口关税。另一个是进口。应强化废物进口监管,在保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低环境污染的废旧钢铁和废旧有色金属进口;征收大排量汽车进口的环境税费;积极推进国内的绿色标识认证。
  七是建立绿色保险。绿色保险又叫生态保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环境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手段。其中,由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最具代表性。 >>[详细]
  潘岳专访:环境税将在近期有所突破
  一改以往强硬的“风暴”路线,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天一口气提出了7项环境经济政策,注意力似乎从挥舞“大棒”的“环保风暴”,转到了更为实际的经济路线上。
  昨日,潘岳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坦言,以往的“环保风暴”虽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并没有完全形成制度,“风暴”改变的,远远不如人们期待的多。而推行环境经济政策,正是修改游戏规则的努力。
  “环保风暴作用远不如人们的期待”
  新京报(以下简称“新”):从挥舞着“大棒”的环保风暴,到探索利用环境经济政策来解决环境问题,这其中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
  潘岳(以下简称“潘”):从2005年初到现在为止的4次大规模执法行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坦率地说,它改变的远远不如人们期待的多。因为种种内生的局限———例如法律惩罚手段的有限性、覆盖范围的有限性,以及过多地依赖于各级执行者的个人意志———它并没有实质性地改变现有的游戏规则,也未能转变为长期性的制度固定下来。
  可以说,建立制度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所以,今天这个现状,是一个很大的遗憾。“运动式”的执法方式只会是一个此消彼长,“敌进我退”的拉锯战。推行环境经济政策,正是修改游戏规则的努力。所以,从传统行政手段到运用经济手段,再到大规模修订法律,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走的路。
  “环保制度建设面临利益冲突”
  新:你认为利用经济政策,能完全的解决中国的环保问题吗?
  潘:中国的环境问题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方方面面,比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要复杂得多。如果认为仅凭一两项政策就能够完全解决这样一个时代问题,那是不现实的。我只能说,环境经济政策是迄今为止,国际社会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效机制的办法。
  然而,制度建设可能比“风暴”更为艰辛。它要面对“花瓶”或“令箭”的选择,要面对不同部门、地方和行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甚至要面对公众过高的期望与不完美结局之间的尴尬。过去数年中,环保总局不是没有尝试过,亦遇到过挫折和失败。接下来需要更多的冷静和坚韧。
  新:这些环境经济政策在国外有实践,在国内学术界也有探讨,但为什么国内迟迟没有推行?
  潘:原因很多,最重要的一个可能是它涉及到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和各个地区之间的权能和利益调整。当新的政策与分割管理体制下的利益格局发生冲突时,就难免被搁置。
  因此,我现在谈环境经济政策,不只是要作一个理论探讨,更是想呼吁各宏观经济部门和拥有环保权能的专业部门,建立节能减排新政策的联合研究机制。在此表个态,任何一个宏观经济部门愿意来主导推行环境经济政策,我们都会大力配合,甘做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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